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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梦之火 发表于 2007-1-7 16:42

舍得不婚姻,套不到性福

[size=3]     说婚姻离不开说性;性,为婚姻的重要诉求表现之一。纵观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在人类的性活动方面存在一个很有趣的现象:越是在低级文明社会时期,人类的性观念越开化、性行为越规范,婚姻也越稳定,而越是到了高度文明社会阶段,人类的性观念反而越禁锢、性行为越无序,婚姻也越不保险。

  据说,萨摩亚男人在长时间离家时,往往会把自己的妻子托付给另外的什么男人,希望这男人在某一阶段来代替自己满足妻子的性欲望和性需求;在许多部落或种族中,这种通奸行为一般也会得到宽容和默许。但恰恰是这种婚姻外的同一现象,到了高度文明社会的时候,做妻子的背着老公找男人,别说要被社会舆论谴责,恐怕哪个老公也不会批准允许,一旦知道,肯定要把这不守妇道的女人好好修理一顿;更有吓人的,在许多宗教国家里,女人不守贞洁至今还在以死刑论处。婚姻也是如此,越是在没有文化的人群中越相对牢固,越是在识文断字的人那里越存在变数。过去,听奉媒妁之言、父母之命时,人们大都不讲什么爱情,可一亩地两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的,也没见多少婚姻不美满不滋润;而今,讲究“爱情是婚姻的基础”、讲究“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了,你开着爱的汽车、住着爱的洋房,而婚姻却常有问题、屡出毛病、频告危机。

  婚姻到底是咋回事儿呢?要弄清这个问题,首先得从“一夫一妻”这一婚配形式上说起。这一形式,大概最早见于兽类。从远古及今,动物们大都“模范地”恪守着这一“道德”传统,很少喜新厌旧、见异思迁、弄出什么风流越轨的“桃色”事体,所以,很多低等的物种更能团结和睦,绝无同类之间的相互残暴行为发生。人类毕竟也是动物的一种,或许是从中受到了启发,于是怀着一种善良而美好的愿望,开始虚心地向其它兄弟物种借鉴学习,由此也就进化到了父系社会时期。然而,人类终归又区别于别的低等动物,显得十分聪明睿智,这一聪明睿智,便把这一婚配形式提高到了一个新的层次。低等动物们所以多少年不变地能够成为婚姻文明的模范,在于它们一旦婚配,就失去了对异性的吸引力,这种道德约束来自上帝那里。而人类就不同了,从一进入父系社会开始,在猎取和满足一个大家庭的日常吃喝之外,就逐渐有了生产资料的剩余。这些生产资料的剩余,是人类社会最初的财产反映形式,既然有了财产,那么必然就影响到了婚姻问题。

  女人要生孩子的,就一个家庭来说,能多个三男两女,在对抗大自然中亦便多了几分实力。但,十月怀胎,一朝分娩,一个女人在一生当中就算让她可着劲儿来生,所出数量终也有限。怎么办呢?这时候的人类婚姻,在保留“一夫一妻制”的同时,又与时俱进地出现了“一夫多妻”的另一种形式。不过,女人的数量必定也在一个范围之内,能拥抱这种幸福婚姻新生活的,除了氏族领导同志以及部分强势男人外并不普遍。这样一来,人类的婚姻愈发与财产和权势有了密切联系,女人本身也就大社会背景下成了财产之一。有了财产,就有了贪欲,有了贪欲,就有了掠取,人类的婚姻从此彻底地与低等动物区别开来。

  婚姻,构成了家庭;家庭,与社会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不论是政治集团还是宗教集团,都意识到了婚姻这种形式的积极的现实意义,由是都在极力肯定维护,并且赋予了它大一统的伦理道德规范。天主教指人类的婚外性行为为“罪”,各国的法律制度也不提倡这种行为,使得婚姻这东西在生儿育女、规范人类的性活动的“法统”之际,越来越游离了婚姻的最初形式,最终打上了鲜明的阶级烙印,成了维护集团利益的一种强制工具。

  在现实社会中,婚姻大都具有二元性,一是爱情,一是法律。爱情促成了婚姻,法律使性行为披上了合法的外衣。怎奈婚姻这东西已不再是简单意义上的精神需求,其中搀杂了太多经济和物质的成分,使婚姻从爱情开始,逐渐演化为一方对另一方的生活责任。什么事情一成为责任,那么必然就增添了几分沉重;而过重的精神负担所产生的最直接后果,往往便是诱发人的强烈的逆反心理。加上现代社会财富的日益分化,使人与人之间有了越来越多的可比性,当爱情成为婚姻的那一刻起,幸福的甜蜜里,其实同时也植下了痛苦和烦恼的种子。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说里边的人想出来外边的人想进去,其诉求点何在?就在于人们在追求爱情的更高表现形式的时候,常醉儿隆冬的忽略了婚姻的非爱情因素。

  现实社会的婚姻制度,存在许多不完美和太多缺陷之处。冷观人类婚姻发展的历史,离婚是作为婚姻的补充形式而存在的,尽管许多宗教集团对此并不支持,但却不能避而不见,最后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由了它去。性,是人类生而就有的现实需要,婚姻制度的产生,不能说它在推动人类社会往更高文明阶段发展的过程中没有积极作用,不过终因对物种天性需求的人为扼杀过多,使人类在对待性活动方面,一边自愿接受道德规范,一边又不自觉地对这种道德规范抱有潜在的反判性。

  能够白头到老、维系终生的婚姻少了,能过就过、不能过就散伙的婚姻多了;再把婚外性行为当做犯罪的少了,追求性放纵性自由的多了......这种新文化思潮的产生,对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念带有巨大的破坏力。在“存在即合理”这一著名论据上说,人类的性行为似乎还应存在比婚姻更合情合理的规范形式,当这一形式在瞎子过河中摸索到的时候,人类社会也就过度到了更高级、更文明的时期。

  婚姻,因为积极意义与消极意义并存、善的一面与恶的一面并重,使这一形式本身兼融了人世间的悲剧和喜剧意味,琢磨起来实在是一桩很费思量又很苦笑不得的事儿。乍看上去,这事儿合情合法而且合理,但往纵深处想想,却发现它其实很狗娘养的。政治统治集团和宗教统治集团为了各自的切身利益出发,告诉你必须接受婚姻的道德约束,但破坏它的最大力量,往往又来自这两个集团的最顶层这里。那些氏族或部落的领导同志们,不论今天的还是过去的,由于手里掌控着大量的财富和权利,在性索求和性发泄上,可以一边在婚姻问题上装模作样成道德楷模,一边背地里偷偷摸摸尽干些男盗女娼的勾当;某些神权领袖们,一边告众戒信徒滥情滥交罪不可赦,一边常代表上帝对女弟子言传身授兼身体力行些性交技巧,你说人类所倡导、规范性活动的这种婚姻制度可不可笑?所以我说,人类的婚姻实在狗娘养的,又实在是一件很有趣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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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淡 发表于 2007-1-11 20:21


有文化的人就是不一样
性福如此重要么?

四大皆空 发表于 2007-1-11 20:25

还真是不容易啊

心灵之约 发表于 2007-4-25 20:19

我的天?怎么在这发与话题无关的东西.

四大皆空 发表于 2007-4-29 11:15

无关吗
我看有点关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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