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乡市民欲领养灾区孤儿
[table=98%][tr][td][/td][/tr][tr][td][font=Arial][align=center][img]http://image.jmrb.com/UploadImages/2008/05/17/imagesEE_20080517_022234_55369.jpg[/img][/align][align=center][size=4]近日,贵阳市向全市有经济能力且符合认养条件的家庭招募“贵阳妈妈”,两天来已有1万多位市民报名认养灾区孤儿。[/size][/align][align=center][size=4]图为热心市民在观看招募海报。新华社 发[/size][/align][size=4] [b]本报讯[/b] 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获悉,连日来,众多市民纷纷以来电或者写信的方式,咨询收养灾区孤儿的有关条件和手续,有的市民还担心有爱心的人太多,轮不到自己收养孩子,打电话询问能否报名登记轮候。[/size][size=4] 江门市民的爱心和热情,让民政部门非常感动,但由于这些地震孤儿籍贯都在四川省,所以希望收养孤儿的市民必须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目前市民暂未能收养四川灾区孤儿。[/size]
[size=4] 根据《收养法》的规定,收养孤儿,收养人须年满30周岁(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收养孤儿的,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1名的限制。市民要收养灾区孤儿,应到孤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手续。市民政部门表示,当前,四川灾区当地民政部门正全力投入抗震救灾工作,孤儿的身份和相关情况也有待进一步核实,收养灾区孤儿要待当地抗震救灾工作基本完成后方能进行,灾区孤儿暂由当地民政部门妥善安置。由于我省民政部门对收养灾区孤儿一事没有作出具体部署,我市民政部门目前不接受市民报名登记轮候。市民可耐心等候,密切留意新闻媒体的报道。[/size]
[size=4] 据悉,不光是侨乡市民,很多国内外组织和个人心系灾区儿童,对他们所面临的困难忧心忡忡,纷纷要求收养灾区儿童。国家民政部表示,灾区各级党委、政府正采取一切手段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于地震中失去父母的孤儿和暂时查找不到父母的儿童也已由当地政府予以妥善照顾和安置,并尽一切可能查找孩子们的父母和亲人。随着救灾工作的逐步深入,一定会有更多的孩子能够回到他们的父母和亲人身边。在灾区的生产和生活秩序逐步恢复正常后,地震灾区孤儿的收养工作将依法开展,符合法定条件的收养申请人可以依法收养灾区孤儿。[/size]
[size=4] (本报记者 梁绮桦 通讯员 伍岸明)[/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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