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沏茶 发表于 2008-4-9 11:47

怪招!参加广交会要出示“无罪证明”

<FONT size=4>103届广交会就要开幕了。凡是没有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参展商将不能参加本届广交会。这是日前广交会组委会“解放思想”的惊人之举。连日来,参展商们闻之此事,就气得火星子直冒。 <BR>  与此情形相似,几年前,一个退休老人去社保局领一月一次的退休养老金,对方突然要老人出具自己“未死亡证明书”,当场把老人气倒在地。老人后来对记者说:“一个大活人站在他面前,有自己身份证,对方视而不见,却无理索要‘未死亡证明书’,实在是侮辱人!” <BR>  这些小聪明都足以说明一些国人的智商并不比外国人低。难怪很多年来,关于“为什么诺贝尔奖没有一个中国内地人获得”的问号一直纠缠着有“志气”、有“雄心”的爱国人士,常常听到一些国人埋怨诺贝尔奖的评委不公正、有偏心、不识“中国货”,不了解“中国文化”。的确,这一次广交会组委的“无罪”怪招,再次证明了有些人的怀疑一点不假。 <BR>  并不清楚这些怪招是何人想出来的,这个办法可否推而广之,运用到今年8月8号的北京奥运会上去。规定所有各国参赛运动员出示本国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无吸毒、无卖淫嫖娼、无参与美国9.11炸毁世贸大楼事件的犯罪证明。 <BR>  这样的事情总让人有几点想不通: <BR>  1、即便开出“无罪证明”,就能证明这个人品质优良? <BR>  2、所有人都携带“无罪证明”入场,就能保证广交会场平安无事? <BR>  3、现在人民币、毕业证、身份证都能造假,简单的“无罪证明”就不能造假? <BR>  4、难道曾经有犯罪前科的人参加广交会,就一定会再犯罪? <BR>  5、难道曾经犯罪,现在想重新做人,想进广交会做点生意,就要剥夺人家的基本生存权利? <BR>  参加一个商业交易会,居然要出示“无罪证明”,完全是横蛮无理的规定,是对任何人的人格侮辱和歧视,是对公民权利的随意侵犯,是那些自视高尚的人一种封建等级思想的死灰复燃。 <BR>  参加广交会首先要证明自己无罪,决不是一种解放思想的体现,如果依照这样的办展理念而为广交会设置重重障碍,当在参展人潮如涌、组委会无力承受的情况下,进军广交会的人们心急如焚,恐怕必须“解放思想”,逼得“杀出一条血路来”了! <BR>  (2008年4月8日.写于广州) <BR>  <BR>[img]http://img1.bbs.163.com/society/zk/zkzzq2006/450x303_24037.jpg[/img]<BR>&nbsp;<BR>  公安机关门口排起了等候开具“无罪证明”的长龙。 <BR></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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